- 2020
來源:中國中醫
2019年10月25日,全國中醫藥大會召開,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》在大會前夕印發,中醫藥的地位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新高度,開啟了新時代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新篇章,在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。一年來,各地積極推動中醫藥振興,吹響了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號角——
★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,19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
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,加快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,吉林省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四川省、河南省、廣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上海市、甘肅省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、江西省、黑龍江省、陜西省、天津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重慶市、青海省、湖南省等結合本地實際,制定、發布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或措施。
2020年1月 吉林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2020年3月 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》。
山西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建設中醫藥強省的實施方案》。
2020年4月 四川省委、省政府發布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河南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廣東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》。
2020年5月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、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壯瑤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上海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
2020年6月 甘肅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》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發《自治區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江西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黑龍江省委、省政府發布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2020年7月 陜西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》。
天津市委辦公廳印發《天津市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》。
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議并原則通過《兵團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2020年8月 安徽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具體舉措》。
2020年9月 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福建省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》。
2020年10月 重慶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出臺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青海省委、省政府印發《青海省促進中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方案》。
湖南省審議通過《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
★9省份召開中醫藥大會
上海市、甘肅省、廣東省、天津市、吉林省、江西省、河北省、重慶市、廣西壯族自治區召開中醫藥大會。

★9省份貫徹落實《中醫藥法》,完成中醫藥條例修訂、制定
截至目前,河北省、湖北省、四川省、江西省、陜西省、安徽省、江蘇省已完成本省中醫藥條例修訂并頒布實施。湖南省出臺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>辦法》,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黑龍江省制定了本省中醫藥條例并已審議通過,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北京市、吉林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等省份將制修訂地方中醫藥法規列入立法計劃,已進入地方人大審議程序。天津市、浙江省、貴州省等地積極推動地方中醫藥法規制修訂工作。